保固服務Warranty Service
1.家具商品完成交貨簽收後,除為特種賣賣並符合購物須知要件外,恕不接受退貨,並進入保固服務程序。
2.若為新品缺件,本公司將向原廠索取缺件並安排海運回台,依廠商規定辦理。
3.若為新品瑕疵,本公司將依原廠規定處理,並提供在地維修及保固服務。
保固服務僅適用於台灣地區。
(1) 現貨商品:自顧客簽收商品之日起 7 日內提供保固服務。
(2) 期貨商品:國外到貨、自顧客送貨完成簽收商品之日起 7 日內提供保固服務。
若原始購買人轉售或轉讓產品,保固權益即告終止。
若需申請保固服務,請聯繫本公司以獲取詳細資訊。(04-2426-5899)
僅限於非顧客故意或過失因素或保固不適用條款所列各款外<所造成之結構性損壞或主要功能損壞。購買人將產品送回本公司後,本公司將進行保固修繕。
需提供清楚之問題照片、標籤資訊、購買證明及詳細的問題說明。本公司服務人員將檢視產品,並判定是否符合保固條件,符合者將提供維修服務。
符合保固服務條件者,無需支付額外費用,維修及所需零件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若購買人要求將產品送至國外原廠維修,需等待不定期限的修復時間。送至國外原廠之運費以及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支付,修復後的海運回台費用則由本公司支付。
除產品之正常合理使用外,本公司不負責因產品損壞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財物或人身之任何損失或損害。
本產品保固服務的法律權益依中華民國法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公司保留修訂商品保固服務條款之權利。
1.木製品因自然特性所產生的木紋色差、紋路差異或原廠刻意仿舊處理之商品、屬正常品,均不屬保固服務範圍。
2.天然石材顏色或紋路差異屬自然現象的正常品,不在保固服務範圍。
3.產品如皮套、布套、抱枕、坐墊填充物等非結構性部位不適用保固服務範圍。
4.未經本公司授權的任何使用、修改或變更,不適用保固服務。
5.產品因存放不當、安裝錯誤、使用不當、擅自更改結構或使用不當的清潔方式以及清潔用品等,所造成的損害。
6.產品因正常磨損、切割、刮傷、及受過撞擊或其他意外情況造成的損壞。
7.產品置於室外或潮濕環境所導致的損壞。
8.因自行拆卸、搬遷或修理所導致的損壞。
9.天災或其他意外事件所造成的損壞。
10.展示品及特價商品不適用保固服務。
11.保固服務僅限於原始購買人使用,權益不得轉讓。
12.無法提供有效的購買證明(如:已收款通知的訂單確認信函或其他證明文件)。
13.其他可歸責於購買者所致之故障或毀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