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或機構用戶減輕水、電費負擔,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以經營字第10904601910號公布「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
檢附「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用戶之水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作業須知」1份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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