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8年先輩建築師羅阿章、林慶豐、李松蒲等三人為團結力量,遵照當時「非常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聯名發起組織「臺灣省建築技師公會」,於民國39年5月27日召開第一次發起人會議,同年12月21日假台北市中山堂和平室召開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由羅阿章任主席,經通過章程、選舉理監事會後,本會即由此誕生;於民國40年1月奉臺灣省政府社會處頒發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取得「職業團體法人」之地位。
「台中市辦事處」於民國50年7月1日成立,在未成立辦事處前稱之連絡處;民國56年7月20日於第九屆第六次理事會會中決議將台中縣連絡處改為「台中縣辦事處」。
民國60年12月27日政府公布「建築師法」後,依法將「臺灣省建築技師公會」改組為「臺灣省建築師公會」。於是民國61年11月1日奉台灣省政府社會處頒發省自職字第十六號人民團體立案證書。
改制為建築師公會後,台中縣、市辦事處歷屆之主任、財務稽核名單如下:
為因應建築師法修法(民國98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325521號令),原屬省公會各縣市辦事處得以成立地方公會。
臺中縣辦事處主任林大森為發起人代表,並於民國99年2月10日召開本會發起人會議暨第一次籌備會議,推選黃宗喜擔任主任委員。同年6月10日假台中縣辦事處會議室(原台中縣豐原市育才街30號7樓)舉行臺中縣建築師公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臺中縣建築師公會」正式成立。
臺中市辦事處主任方怡仁為發起人代表,並於民國99年2月2日召開本會發起人會議暨第一次籌備會議。同年7月27日假台中市全國大飯店地下1樓國際會議廳舉行臺中市建築師公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臺中市建築師公會」正式成立。
臺中縣、市建築師公會歷屆之理事長、常務監事名單如下:
臺中縣市政府於民國99年12月25日合併成立臺中市直轄市,原省轄成立之臺中市建築師公會及臺中縣建築師公會持續運作已歷多年。惟臺中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係配合國土規劃之政府行政作為,加諸建築師法第30條之內容規範,兩會為期會務之永續發展,並增進國際競爭力及大臺中區域整體均衡發展,幾經協商研議推動兩會合併成立臺中直轄市建築師公會。
原本臺中縣、市建築師公會有120位以及520位會員,縣、市建築師公會在工作、文化上均有差異,經雙方理事長及合併小組歷經多次溝通與協調,最終取得合併共識,擬定「臺中縣、市建築師公會合併辦法」及相關章程草案。臺中市建築師公會於民國105年6月3日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臺中縣建築師公會於民國105年6月16日第二屆第四次會員大會分別通過「臺中縣、市建築師公會合併辦法」及相關章程草案;同年7月6日召開「社團法人臺中市大臺中建築師公會」發起人會議,會中推舉當時擔任縣公會理事長陳人忠建築師、市公會理事長鄭明裕建築師為籌備會主任委員,民國105年12月29日假臺中市潮港城3樓國際會議廳舉行「社團法人臺中市大臺中建築師公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當天並遴選出第一屆的理監事以及理事長,改選之後公會組織設置有理事21名、監事7名。
民國106年2月21日在臺中市政府副市長林陵三的見證下,由原縣公會理事長及市公會常務監事親將印信交接給新任的公會理事長鄭明裕建築師。合併完成後,對內於行政事物上無縫接軌地持續為所有會員服務,對外做為市府的專業後盾,成為都市發展的支柱,構築大臺中都市景觀的新氣象。
大臺中建築師公會運作一段時間,同時原縣、市建築師公會也各自進行清算;前臺中市建築師公會於108年10月28日清算完結,並於同年11月11日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備查,就此無重複名稱的問題。
經第二屆理事會提案將「臺中市大臺中建築師公會」更名為「臺中市建築師公會」,並經過該屆第一次臨時會員大會通過,於109年11月2日臺中市政府社會局核備本會正式更名為「臺中市建築師公會」。